实施主体 | 兰州市城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1020139002358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服务内容 |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可按照企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给予企业一定额度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含个人缴费部分。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1-8429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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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1-1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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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兰州市城关区雁街118号陇星新能源大厦E座兰州人力资源谷2层-陇星大厦城关园区政务服务大厅。 |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兰州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兰州市城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1020139002358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补贴类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承诺办结时限 | 3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无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补贴标准 | 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证、贫困劳动力,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企业为贫困劳动力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之和)的2/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 年龄不足 5 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 长不超过 3 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 法人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 申请补贴条件 | 用人单位(小微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或招用离校24个月内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企业。 | 申请补贴周期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