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医学诊断证明
金昌市
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实施主体 | 金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300MB1678120E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主动服务类 | ||||
服务内容 | 向就诊患者出具医学诊断证明 | ||||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医疗卫生 |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医疗卫生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主动服务对象 | 辖区内医院门诊就诊及住院的患者 | 主动服务条件 | 持有就诊医院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及接诊医生开具的医学诊断证明 | 主动服务频率 | 法定工作日均提供服务 |
主动服务方式 | 患者或患者家属在就诊医院按流程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