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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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5255664400809
服务对象 自然人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内容 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5-10级伤残,且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咨询方式

电话: 0938-8879316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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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8-7886228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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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张家川县张家川镇阿阳大道147号 张家川县政务服务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厅二楼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2:00,下午14:30-18:30,法定节假日除外,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天水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5255664400809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补贴类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依据 补贴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级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22个月本人工资、三级20个月本人工资、四级18个月本人工资、五级16个月本人工资、六级14个月本人工资、七级12个月本人工资、八级10个月本人工资、九级8个月本人工资、十级6个月本人工资。
自然人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法人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是否网办 可网上办理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 申请补贴条件 1.已经经过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 2.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3.工伤职工事故发生月已经参加社会保险; 申请补贴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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