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简化管理(延续)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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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 全县 通办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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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分局 实施编码 1162052576774241354000116005000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张家川县张家川镇阿阳大道127号张家川县政务服务中心53号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分局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咨询方式

电话: 0938-7817522
地址: 张家川县张家川镇阿阳大道127号 张家川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53号窗口
网址: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8-12369
地址: 张家川县瓦泉路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分局305室
网址: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到场次数 0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排污单位需要继续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于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审批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
特别程序
实施主体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分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申办主体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Ⅳ级)
事项状态 在用 咨询电话 电话: 0938-7817522
投诉电话 电话: 0938-12369
咨询电话 电话:
投诉电话 电话: 0938-12369
办理地点 张家川县张家川镇阿阳大道127号张家川县政务服务中心53号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分局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自然人主题分类 法人主题分类 环保绿化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办事信息
是否网办 可网上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通办范围 全县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不支持预约办理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000116005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5257677424135
实施编码 1162052576774241354000116005000 业务办理编码 116205257677424135400011600500006
结果信息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排污许可证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审批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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