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玉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2101013921407P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服务内容 | 经办机构每年开展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7-3212345(根据提示音拨0,转人工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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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7-1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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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B011、B012、B013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玉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2101013921407P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补贴类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无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补贴标准 | 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第四十一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 法人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 申请补贴条件 | 职工鉴定为因公死亡,供养亲属需申领抚恤金 | 申请补贴周期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