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陇南市人社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26005562769773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服务内容 | 有条件的地区,可向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9-8212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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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9-8212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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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陇南市武都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五凤社区五凤街1号人社大厦裙楼1楼(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受理业务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实施主体 | 陇南市人社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26005562769773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补贴类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承诺办结时限 | 3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无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补贴标准 | 有条件的地区可向符合条件创业人员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无 | 法人主题分类 | 其他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 申请补贴条件 | 有条件的地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毕业生(是指我省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农民工等返乡入乡创业人员。 | 申请补贴周期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