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秦安县气象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2620522438411162F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服务内容 | 公众天气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8-658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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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8-6520169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秦安县气象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2620522438411162F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主动服务类 | ||||
服务内容 | 公众天气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 | ||||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其他 |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其他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主动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企业法人 , 事业法人 , 社会组织法人 , 非法人企业 , 行政机关 , 其他组织 | 主动服务条件 | 国家对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 县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按照职责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者订正。 | 主动服务频率 | 每天固定发布2期天气预报,出现灾害性天气过程随时发布相关气象预报预警。 |
主动服务方式 | 通过云MAS、QQ、短临平台、防灾减灾平台、微信群、钉钉群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