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兰州市红古区残疾人联合会 | 实施主体编码 | 13620111438160201X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服务内容 | 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1-6221111 |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1-12345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兰州市红古区残疾人联合会 | 实施主体编码 | 13620111438160201X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主动服务类 | ||||
服务内容 | 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 ||||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交通出行 |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无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主动服务对象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对象为城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 | 主动服务条件 | 车主须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购买机动轮椅车相关凭证的下肢残疾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须符合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GB12995-2006)的相关规定。 | 主动服务频率 | 每年一次 |
主动服务方式 | 镇(街道)负责受理辖域内的残疾人燃油补贴申请,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一份):残疾人本人《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人本人户口簿复印件、残疾人本人或家庭农商银行一折通折子复印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购车发票复印件或村委会证明。镇街认真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实地查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对符合条件的填报《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审批表》一份;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耐心解释,说明情况。镇街签署意见盖意章后,上报区残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