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榆中县残疾人联合会 | 实施主体编码 | 13620123438220104H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服务内容 | 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1-5226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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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1-12345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榆中县残疾人联合会 | 实施主体编码 | 13620123438220104H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主动服务类 | ||||
服务内容 | 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 ||||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交通出行 |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无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主动服务对象 | 必须为本县城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车主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购买机动轮椅车相关凭证的下肢残疾人。 | 主动服务条件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须符合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GBI2995-2006)的相关规定。 | 主动服务频率 | 一人只享受一部车的补贴,每部车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
主动服务方式 | 对符合补贴条件胡残疾人及机动轮椅车情况进行登记,汇总,并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后若无异议,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申请登记表》和户口本、残疾人证、持卡人身份证复印件购车凭证复印件(没购车凭证胡可附乡镇证明)于6月底上报县残联。县残联商同县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