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
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酒泉市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 实施主体编码 | 13622125521147577U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主动服务类 | ||||
服务内容 | 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 ||||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交通出行 |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无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主动服务对象 | 持有购买机动轮椅车相关凭证的下肢残疾人,下肢肢体残疾人的代步用车 | 主动服务条件 | 1.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下肢残疾人。2.持有购买机动轮椅车相关凭证的下肢残疾人。3.每个年度一人之享受一辆车的补贴,每辆车只能享受一次补贴。4.年龄在18-70周岁,户籍在本地的残疾人。5.所持机动轮椅车应符合国家标准(GB12995-2006)(含用于肢体残疾人的代步用车)。 | 主动服务频率 | 每个年度一人只享受一辆车的补贴,每辆车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
主动服务方式 | 1.申请。符合补贴的残疾人或者其代理持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和购车凭证(或者能够证明合法来源地其他证明文件)及一寸免冠照片等向户口所在地县残联提出上一年燃油补贴申请(乡镇残联提交,统一转交县级残联),并填写《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申请表》。2.审核。3.录入4.核发5.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