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资格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6月29日主席令第4号)
《气瓶充装许可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6年6月21日颁布)
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机构
申请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技术审查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