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利部水建[1998]16号)
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具有相应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资格的勘察设计单位
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初步设计文件报告技术评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