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市“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切实落实《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23〕59?号)要求,进一步细化、延伸“标准地”供地服务链条,保障优?先发展产业和重大建设项目快速落地实施,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结合经开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政策?引导,推动土地、资金等要素和发展需求精准匹配,通过菜单式、?定制式服务优化供地流程,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实现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的有机统一,促进工业项目?尽快落地。
第二条??实施原则
(?一)综合评价、净地供应。统一组织实施区域评估,结合?相关规划要求科学确定规划条件和控制性指标并纳入供地方案,推动地上地下空间的“立体净地”配置,实现净地供应标准化。
(二)科学布局、效益为先。?以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为核心,?坚持“亩均论英雄”的产业发展导向,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工业用地精细化管理,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三)严格管理、审核准入。严禁向禁止类工业项目供地,?严格控制限制类工业项目用地。一般工业项目供地时要在供地公?告中明确相关规划条件及控制性指标,土地成交后与企业签订投?资建设监管协议,明确相关要求和违约责任,确保各项指标落实?到位。
(四?)依法依规、全程监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全流程监管、全过程管控,建立完善退出?机制,确保“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改革依据合法、程序合法、?结果合法。
第三条?推行内容及范围
(?一)推行内容。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是指权属?清晰、完成区域评估并实现项目开工所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条件,带着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控制性指标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双信地”是指工业项目用地?在标准地供应基础上,按照“政企互信+政企守信”原则,为企?业提供菜单式全流程服务,实现“交地即开工”。“定制地”是指?工业项目用地在标准地供应和双信地服务基础上,统一政府共性要求和企业个性需求,以加快项目建设为目的,集成组合运用地?价、供地等支持政策,保障优先发展产业和重大项目落地。
(二)推行范围。张掖经开区内所有采用出让方式进行供地?的企业投资工业项目,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服务模式和供应程序
(?一)“标准地”供应。“标准地”供地指标由市政府根据项??目前期预审情况提前下达(含存量建设用地),审批为建设用地??后,按照不同项目及园区规划、功能定位确定地块位置面积,全??部按照“标准地”要求配套相关基础设施。同时,按照“?出让前??准备、按标出让、签订协议、审批服务、按标施建、对标验收、?监督管理”7?个程序(详细内容见张经管字〔2022〕103?号文件)?对“标准地”项目进行动态管理,一是分园区、分片区、分产业??类型明确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附件?1)、容积率??(0.5-1.0)等控制性指标标准,并纳入出让方案及出让挂牌公??告,经市政府批准后,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拍挂出让公??告。二是保证地块具备项目动工开发所必需的道路、给水、排水、?电力、供气(热)、网络、通讯及区域平整“九通一平”基础条??件。三是共享矿产资源压覆评估、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 ?风险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循环经济示范园化工园区安全??性评价?5?项区域评估成果,减少企业用地成本和手续办理时间,?做到“拿地即开工”。
(二)“双信地”服务。在明确“标准地”准入条件、规划
指标、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评估成果基础上,推?行“双信地”服务,落实企业投资工业项目信用承诺制,实行“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信用有奖惩”的管理模式,?依照宗地项目要求,向市自然资源局提前征询宗地规划指标,出?具规划条件通知书,由企业对土地价款支付进行承诺,并在土地?挂牌后参加竞买。竞得土地后将企业土地承诺、政府服务承诺清?单作为企业投资建设监管协议附件一并履约。按照“政企互信+?政企守信”契约原则,针对重大产业项目、一般社会投资类项目?(经营性用地项目除外),可在供地前,依建设单位申请,超前?服务,提前完成规划设计审查核定,供地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告知承诺、并联审批、容缺受理等方式,呈报市自然资源局协助?企业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专家?评审、规委会审查、规划批示公示等时限不计入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实现“交地即开工”。
(三?)“定制地”配置。一是在“标准地+双信地”基础上,?以加快项目落地建设为目的,满足企业个性化用地需求,全力保?障优先发展产业和重大项目落地建设。省级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农、林、牧、渔产品初加工工业项目,在确定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 70%执行。在编制供地方案时,将出让底价确定结果、?规划条件、控制性指标、立项备案情况全部纳入,由经济发展局?出具属于优先发展产业的书面证明或文件作为供地方案附件一
并收入,并在向土地供应集体决策机构汇报时专门作出说明。二?是对国家政策允许且不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产业类型、生产技?术、产业标准、产品品质要求作为工业用地供应条件的,应由提?出供应条件的产业主管部门书面明确供应条件的理由或必要性、?可行性适用要求、具体内容表述及条件履约监管主体、监管措施、?违约处理方式等。供地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供应条件和履约监?管要求等纳入供地公告和投资建设监管协议,并由各责任部门监?督投资建设监管协议履约情况。三是根据项目产业类型和企业需?求,优化工业用地出让方式,依法依规确定土地租赁和弹性出让?年限,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出让等差别化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允许多样化的供地方式保障项目快速落地,通过综合评?估认定达标后可按约定办理出让手续。弹性年期到期续期时的土?地价款,可结合原有偿使用合同约定价格、续期时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等综合评估经集体决策确定续期价格。
第五条?签订协议、承诺书
土地出让成交后,竞得企业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经开区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投资建设协议》(附件?2)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承诺书》(附件?3)。企业按?照约定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和有关税费后,申请办理不动产权?首次登记。
第六条?监督管理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推行工业用地闭?环履约监督管理体系(附件?4),?以企业自主申报和政府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工业用地建设开工、竣工验收、达产复核链条?式监管机制。项目建设过程中,重点监管企业是否严格按约定的?标准、设计要求施工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建立抽查和定期检?查制度,及时排查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项目通过达产复核、正?常运营后,由责任部门按照亩均效益综合评价进行管理,对未按?约定履约的企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对如期履约、示范效应好?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扶持。针对严重失信的用地企业,按照签?订的投资协议进行联合惩戒,相关违约行为纳入信用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建立退出机制。结合经开区实际及项目情况,在投资建设监?管协议中设定因土地使用权人自身原因超过合同约定最长时限?未按时开竣工投产、经评估认定投产达产后低效运行等方面的强?制退出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要求,并对地上建筑物的补偿采取残?值补偿、无偿收回、由土地使用权人恢复原状等处置方式予以约?定。工业项目约定的开工日期之前或达产之后,因土地使用权人?自身原因无法开发建设或运营的,可按约定解除有偿使用合同和?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收回土地使用权,返还剩余年期土地价款和地?上建筑物补偿。
第七条?建立容错机制按照“鼓励改革创新、支持履职担当,坚持包容审慎、依法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经开区实际,实行工业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改革容错免责机制,进一步营造鼓励改革?创新、勇于担当、积极履职的良好氛围。
第八条 ?附则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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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园区功能分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年亩均税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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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态科技产业园
1.生态科技产业区: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50?万元及以?上,年亩均税收?4?万元及以上。
2.商贸物流区: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00?万元及以上,年?亩均税收?3?万元及以上。
3.仓储物流区: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50?万元及以上,年?亩均税收?2?万元及以上。
4.综合服务区: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00?万元及以上,年?亩均税收?2?万元及以上。
二、循环经济示范园
1.化工产业区: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50?万元及以上,年?亩均税收?5?万元及以上。
2.有色冶金建材及新材料产业区: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20?万元及以上,年亩均税收?4?万元及以上。
3.电力能源产业区: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20?万元及以?上,年亩均税收?4?万元及以上。
4.节能环保区: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20?万元及以上,年亩均税收?3?万元及以上。
5.装备制造及新材料产业区: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20?万?元及以上,年亩均税收?3.5?万元及以上。
6.生物医药产业区: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20?万元及以?上,年亩均税收?4?万元及以上。
7.新能源及新材料产业区: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20?万元?及以上,年亩均税收?3?万元及以上。
8.综合服务区: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00?万元及以上,年?亩均税收?2?万元及以上。
三、农产品产业园(含冶金建材产业园)
1.建材产业区: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20?万元及以上,年?亩均税收?3?万元及以上。
2.农业机械及包装材料制造区: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20?万元及以上,年亩均税收?3.5?万元及以上。
3.种子生产加工区: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00?万元及以?上,年亩均税收?2?万元及以上。
4.果蔬加工区: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00?万元及以上,年?亩均税收?3?万元及以上。
5.畜产品加工区: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00?万元及以上,?年亩均税收?3?万元及以上。
6.中心服务区: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00?万元及以上,年?亩均税收?2?万元及以上。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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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
投资建设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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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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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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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第一章?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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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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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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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协议项下宗地编号:?????????????????,宗地总?面积????????????亩(????????????平方米),本协议项下宗地坐?落:?????????????????????????????????????????????????。
第三条?乙方同意本协议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在???????年???月?日之前开工,在 ???????年????月????日之前竣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前?30 日向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提出延?期建设申请,经同意延期建设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 延期建设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第四条?乙方同意本协议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在???????年????月?日之前达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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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控制性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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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第五条?本协议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应符合下列标准要求:
(一)投资项目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得低于人民币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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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亩(小写????????万元/亩);
(二)项目建筑容积率不低于?????????????????????????;?(三)项目达产后年亩均税收不低于人民币大写???????万元/?亩(小写????????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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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甲方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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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就甲方义务做如下约定:
(一)确保地块具备项目动工开发所必须的“九通一平”?基础条件;
(二)协调各职能部门为乙方办理项目手续;
(三)协调相关部门,对照本协议第五条各项规定条件对乙?方实施的建设项目在企业申请联合验收后?30 日内完成联合验
收;
(四)按照本协议第五条开展对标验收;
(五)其他:?????????????????????????????????????????。?第五章 ?乙方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就乙方义务做如下约定:
(一)承担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义务,严格遵守国家和省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本企业违反本协议的,自愿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均由本企业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二)承担并落实工程主体责任,确保工程符合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既定计划实施;
(三)自觉接受甲方及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检查?提出的整改通知,须及时整改;
(四)项目竣工后及时申报联合验收:
(五)项目达产后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对标验收;
(六)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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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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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应尽义务,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应予以一定补偿;因经开区相关部门原因导致项目联合?验收延期的,企业承诺的时间期限可依申请相应顺延。
第九条?未达到本协议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的,判?定联合验收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最长不超过半年。?整改后仍不达标的,联合验收不予通过。乙方的违约责任按照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收取土地使用违约金。
第十条?因乙方自身原因超过约定最长时限未按时开竣工投?产,造成土地闲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依法依规对土地进行无偿收回。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第七章?不可抗力
第十二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三条?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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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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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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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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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当事人均应保证本协议中所填写的信息?内容真实有效,一方信息如有变更,应于变更之日起?15 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无法及时告知的责任由信息?变更方承担。
第十六条?本协议涉及金额、面积等应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十七条?乙方及其股东向甲方、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承诺书》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协议未详尽规定的内容,涉及土地出让的相关 事项,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执行。
第十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正本?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副本??????份报有关部门备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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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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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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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3
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
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
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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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土地利用水平,优化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和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依照《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本企业承诺如?下:
1.承担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义务,严格遵守国家和省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2.严格按照承诺的各项指标标准进行项目开发建设。
3.严格遵守《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相关要求,?确保约定的目标如期实现。
4.本承诺未尽事宜,?以《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为准。
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的,自愿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且你方有权?不予办理、暂缓办理各项许可事宜。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均由本企业自行承担,?与你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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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承诺时间:????年???月???日
附件?4
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
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
监管责任表
监管事项 | 监管内容 | 责任单位 |
区域评估 | 协调区域评估成果应用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 |
控制性指标 | 控制性指标确定 | 经济发展局、招商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配套基础设施 | 道路、给水、排水、电力、供气(热通讯及?区域平整 | 建设管理局、经创集团 |
按标出让 | 按标出让工业“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签订协议、 | 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承诺书》 | 经济发展局、招商局、税 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
审批服务 | 企业与经开区签订承诺书,协调各部门做好?项目审批服务 | 各相关部门 |
? 按标施建 | ? 指导企业按照承诺标准建设 | ? 建设管理局 |
对标验收 | 对照《协议》进行联合验收 | 各相关部门 |
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复核 | 对照《协议》进行复核 | 经济发展局、招商局 |
年亩均税收复核 | 对照《协议》进行复核 | 税务局 |
容积率复核 | 对照《协议》进行复核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综合评价和联合惩戒 | 对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的承诺行为信息和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依照履约情况进行奖惩。 | ? 各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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